第33章
作品:《龙虎街》 怎么会这样?
掌心的温度捂化了半杯冰块,远处终于传来了油门的轰鸣声。
余桥跟着尖叫的人群跑到终点线旁,心跳快得仿佛是心脏马上要从嘴里蹦出来了。
输赢已经不重要了。哪怕先到终点的是那个人,她也要冲过去问他:时盛呢?
一辆摩托车飞速闯入众人视野,在远超终点线的地方转了个大弯调头才减速。
时盛赢了。
欢呼声模糊成渐渐远去的海浪。女孩盈满泪水的视线里,唯独只有他格外清晰。
“戴上。”时盛用头盔交换了余桥的可乐杯,“我们去卖车。”
余桥笨拙地眯着眼往头上套头盔,再好好睁开眼时,看到他仰脖把为数不多的碎冰倒进嘴里,水洒了满脸,顺着嘴角、下巴、脖颈滑落到衣领里。
头盔好重,又闷,憋得余桥红了脸。
时盛褪下半截连体赛车服,袖子在腰间系个疙瘩,又脱掉湿透的背心。年底才满十八,他上身的肌肉已显出了轮廓。
“一会儿你坐好,抱紧我,别乱动,会死的。”他揉了揉汗湿的头发,“卖了车吃点东西,我送你回家。”
“你把衣服穿上。”余桥在头盔里闷声闷气地说。
“嫌弃是吧?”时盛无赖地笑,“一会儿我就这么骑,弄你一身汗。”
“穿上!”余桥跺了跺脚。
“就不。”他蹲下来脱靴子,冲不远处的朋友喊,“拿衣服来,还有烟!”
抽了一支烟,时盛光脚站在地面上,背过身去,一下将连体服一脱到底。余桥吓得慌不迭地转身,引来笑声。
“所以让你先戴头盔嘛!”
周围来来往往还有人,这人真不害臊!
“好了好了,穿上啦!你可以转回来啦!”
余桥怕他又要耍人,想先偷瞄一眼,奈何头盔太沉,才稍稍扭头,身子就不由自主地跟着转了。她于是赶紧垂头,却不想又吃了一惊——
时盛换了条宽大的工装短裤,长度及膝,露出来的左小腿刺满图案,全然不剩一点肉色。
怪不得日常他总穿着长裤,再热的天都是。
“阿盛啊,你这妹妹真是护你,你才出发她就哭了。这一遭没白跑哦!”时盛的朋友说。
“见着我也哭了,吓我一跳。”时盛敲敲余桥的头盔,“我还以为她讨厌我呢!”
“不可能讨厌你吧!哎,阿桥,阿盛这么帅,你长大了要不要给他当老婆?”
余桥猛地抬眼反驳:“不喜欢!不要!”
朋友笑起来,“别激动啊!开个玩笑啦!”
“这么坚决地拒绝啊?哎哟……”时盛装模作样地捶捶胸口,“好伤心啊!”
“走不走?!”余桥在头盔里喊,“等你好半天了!回去都几点了!”
“好好好,走走走。”
时盛捋了捋头发,对朋友说:“你们先去,让他们好好检查下我的车,然后再跟他们确认下价格。”
rg500没有下山,而是转向去往山上。
时盛没解释,余桥也没问。
路灯在后视镜里化为流星群,风掠过皮肤有轻微痛感。
战利品的速度比想象中快得多。余桥本不想抱时盛太紧,但她别无选择。
或许是因为第一次坐摩托车,或许是因为被问了长大要不要给他当老婆,紧贴着他的背,她的心脏震颤得分外有力。
也许都不是。只是夜太黑,路太长,而她仍对刚才的比赛心有余悸。
对,只是这样。
行了好一段路,余桥终于看到了那座寺庙。
在寺庙前空荡荡的停车场驻了车,时盛取下头盔,双手合十,向紧闭的山门施拜。
原来他并不是完全无所畏惧。
想到刚才自己也曾向里面的神佛祈祷,余桥于是也朝着山门虔诚地拜了拜。
山里万籁俱寂,山下灯火成海。
“阿桥,一会儿我把钱给你,你拿去交给补习班,记得开票据。你妈不问就别说了。”
余桥直截了当地拒绝:“我不要。你自己拿着吧!”
“放屁你不要。”他皱眉,“叫你拿着就拿着!”
她不看他,“不要就是不要!”
他揪住她一侧辫子,“你不要我就把你来看飙车的事告诉你妈,听到没有?”
余桥扯回辫子,倔强地说:“你拿命换来的钱我不要!”
时盛啧了一声,“什么拿命换,你这小孩真夸张……”
“小孩”这个词莫名让余桥烦躁起来,“我马上就不是小孩了!我要念国中了!”
他学着她把脸皱成一团:“这么想长大啊?”
余桥撇脸看向别处,“你管不着……对了,你腿上刺了什么?”
“哦?你看到了?”
“那么大一片肯定看到啊!我又不是瞎子!”
“哈哈!海神波塞冬知道吧?还有只大鲸鱼。”
“当然知道!为什么刺这些?”
“因为……我以后想去当海员。”
余桥猛然看向他,“真的吗?”
“真的啊!”时盛伸了个大大的懒腰,“当了海员就能去环游世界啦!”
他脸上泛着她从没见过的光。
彼时她还不知,先前她聊到太阳能灯,他也曾在她脸上见过相同的光。
再次戴上头盔前,余桥说:“以后你别刺了,多疼啊。”
“行啊。”时盛拍拍她的背,“一会儿你好好收下钱,别在我的人面前驳我面子,我就听你的。”
第27章 27 混账东西
屋外的鸟鸣啁啾随持续变亮的天色逐渐密集,余桥摸过传呼机看时间,七点二十八分。
今天周三,不出意外的话,再有两分钟,隔壁的闹钟该响了。
余桥闭上眼,等着它响。
买完燕窝与时盛闹那一场,本是玩笑一下,谁知被封印起来的回忆突然蜂拥而出,摧毁了好心情,更是搅得她睡意全无。
时隔多年,余桥完全可以确认,就是那年暑假那一场飙车赛,让一颗早就深埋心底的种子破土而出,推着她跌进了青春期设下的第一个陷阱,被酸的甜和快慰的痛绊住好几年。
怎么会轻而易举地原谅了他的不辞而别杳无音讯?怎么能那么自然而然地就跟他闹起来了?为什么偏偏在昨天?今天明明有多么重要的事要去办。
真该死!
滴滴滴滴!尖锐的闹铃声如期而至。余桥果断起床。
扫地、拖地、擦灰尘,连续弄了两天,家里可以说是纤尘不染,可她实在没有别的发泄途径了。
过去两天因为周启泰,今天却为了另一个人。
“混帐东西!”余桥一摔拖把,拿过放在角落里的袋子,将时盛的衣服、鞋子,与她给他买的那些零碎一股脑塞进去。
好气!这人怎么还有脸来家里?!
她端出他没吃的那半蛋糕,用塑料刀戳了几下,随便挑起一坨吃下去。
冰凉凉的,一股子冰箱味,难吃死了!
余桥把蛋糕搅了个稀烂,反手扔进垃圾篓,再打个死结,出门时提上,奋力砸进公共垃圾桶。
这天上午的“红豆”,气味比以往难闻。余桥把时盛那包东西随意一扔,开始四处检查。
倒是处处干净,估计是昨晚人多,还有人呕吐过。
余桥于是喷上消毒剂,又把“红豆”拖了一遍。使掉部分力气,她坐下来对账。翻开账本,里面夹着时盛记录昨晚小蜜蜂带客情况的烟盒纸,以及,一叠纸币。
余桥呆望那叠钱片刻,拿起来数了数。
是买燕窝的钱。不是金额一致,而就是她付给老板的钞票。
想想都能对上——老板昨天进到库房后没一会儿,独自出来过一趟,在收钱箱那儿捣鼓了一阵又进去了。
时盛不是去找袋子,是让老板退了她给付的钞票,然后再用他自己的钱付了一次。
如果他留在账本里的是他自己钱,余桥肯定会生气。
“……混账东西……”
余桥不知道自己该气不该气。好像有两个小人在耳边打架,一个说“他是讨厌的傻x”,一个说“他人还是挺好的”。打得激烈,胜负难分。
余桥使劲儿按压太阳穴,把小人赶跑。
现在不该思考这些,还有几个小时就要去见巧姨了,其他的事根本不重要!
下午两点半,余桥敲响了巧姨家的门。
“来了。”
巧姨睡眼惺忪地打开门,冲着余桥打了个呵欠,“你也太准时了。”
她穿着细吊带的黑色缎面睡裙,v型领口上的蕾丝簇拥着浑圆娇挺的胸脯,一片雪白上有淡淡的红痕,很是醒目。余桥撇开视线,亮出准备好的礼物。
“巧姨,给。”
“哟!”巧姨一下子睁圆了眼睛,“燕窝?太破费了呀!”
“这些干的你慢慢炖了吃,这两盅是才炖好的,一盅有奶,一盅没有。可以先吃加奶这一盅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