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
作品:《加盐巧克力

    家妍姐的意思是,以后每次外采都带我吗?

    她于是无言回头。

    snk怎么会招你这样的白痴啊。她横着眼,唇角却无意识地上扬,在我殷切的注视下,才妥协似的叹了口气,双手环胸,说是,行了吧?

    我开心得要死,又不敢明目张胆地笑,只好偷偷翘起嘴角,慌忙背身,说家妍姐,我去给你买咖啡。

    慢着。

    她轻轻抓住我的领后,迫使我回头,微微仰视着她。

    张家妍好似踌躇片刻。

    然后,在我茫然地注视下,她微微附身。

    在我颊边落下一吻。

    好了,去吧。

    她摆摆手,若无其事地将我赶走。

    我后退一步,怔怔地捂住半边脸,不可思议地盯着她。

    直到张家妍红了耳朵。

    第 3 章

    有很多我不太理解的事,其实都可以用顺理成章来解释。

    例如在那之后,snk的同事顺理成章地视我为头号家妍党;例如观众们顺理成章地把我当成备受器重、未来可期的新主播。

    以及张家妍,与我顺理成章的亲近。

    例会的时候,她偶尔会点名叫我发言,如果碰巧选题角度符合她心意,她便会抬起眼,恰好与我对视,眼里含着笑意。

    但kingston是个阴阳怪气的混蛋。有时他恰好经过,我的题材又不够流量,这位总监便会用讨人厌的腔调说我天真、学生气,张家妍随之便会出声,冷冷地反驳,说gloria的选题很有价值。

    哦?kingston掀起眼皮,不置可否。

    张家妍微笑回视。

    理性客观,不失偏颇。她一字一句说,足以体现snk的大台格局。

    kingston笑了一声。

    幸而那几日没有大新闻,小小的分歧不足以影响到她的决策,最终我的选题得以实施,下播时看见她远远倚靠在演播室门口,与人群隔着一段距离,正笑着看我。

    于是心脏开始狂跳。

    很多年前,我参加国际华语辩论赛,四辩总结后散场下台,台下人潮汹涌,我分明冷静到心如止水,可在人群中一眼看到导师,也如现在这般,忽然变得雀跃。

    但毕竟这还是snk。我乱七八糟地踩着高跟鞋,努力维持着从容走过去,直到站定在家妍面前,才微微抬头。

    做得不错。

    她说。

    也许因为周边还有同事,她的笑容很矜持,几乎转瞬即逝,只是目光仍然很温和。

    我眼巴巴望着她。

    张家妍顿了一顿,扫了一眼四周,确认周遭无人在意,才轻轻伸手,将我发丝别至耳后。

    我这才后知后觉到僭越,红着脸收回视线。

    后来我想,明明她自己在重要新闻上的决策也会因太过正派而被kingston否决,最后不得已让步,又为什么偏偏在那时护住我呢?

    可我总是后知后觉。那时候,我只能偷偷望着她的侧脸,眨眼。

    再后来,iven被炒,私下去找文小姐碰了壁,被家妍请回来,他最终也接受了咖啡,和我一同成了妍家军。

    iven曾经带过我,是我名副其实的师父,且秉性不坏,因此与我总有话可聊。某天他撞见我给张家妍倒咖啡,忽然笑了一声,说,她才是你真正的师父吧?

    我说不是,张家妍带过的人不是我。

    哦,那也是。iven说,毕竟刘艳和她当初也没这么黐缠。

    黐缠,痴缠。我在心里咀嚼这个词,无端走了会儿神,忽然就有点开心。

    iven于是摇摇头,端着咖啡走了。

    有一回她带我外采,追查线索时跑了许久,一直到晚上八点,天空下起倾盆大雨。

    那时我刚到公司楼下。跑了一天,不用照镜子我都知道自己灰头土脸,整个人疲惫又麻木;没有代步车,的士不知何时才到,我只好举起挎包挡雨,整个人狼狈得像条流浪狗。

    想起自己九龙城的一居室,一到雨天屋内返潮,昨日晾的衣服又要重洗,不由悲从中来 ,觉得人生无望。

    恰巧iven开车经过。路过我时,约莫是顾念着那一点点师徒情谊,又或者他是爱犬人士,总而言之是停了下来,隔着厚重的雨幕,扬起声音。

    喂,要不捎你一程?

    我举着包愣了一下。还未开口,忽然闻见身侧一股幽香。

    雨水的湿气,柏木的香水味,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油墨香,统统混在一起,不由分说席卷了我。

    一只修长纤细的手伸了过来,轻轻拍下我举着的挎包,将宽大的黑色雨伞撑到我头顶。

    不用。

    张家妍语气平淡地说,我送她。

    我猛然抬头,眨了眨眼,白痴一样盯着她。看着看着,忽问:

    你不是要加班吗?

    文件已经拷进u盘了,在哪都能整理。

    她飞快地说。

    那时她举着伞,半卷的袖口下,肌肉线条隐约可见,我恍惚了一下,忽然想起她在拳击馆,把我逼得节节败退。

    哦虽然都跑了一天,但她比我精神多了。

    我磕巴了一下,不知说什么,张家妍便先偏过头,有点不耐又有点好笑地看我。

    gloria,你还要不要回家了?

    要的。

    于是我便莫名其妙坐上了她的车。

    她问我家在哪,我又下意识地抿唇,觉得自己租住的老小区太过破败,不想说出口。

    车在红灯面前停下,细细密密的水滴砸在车面,很快被雨刷器抹平。

    她侧过头看了我一眼,又露出最常见的、有点无奈的表情。眼看绿灯快要亮起,她拨了拨头发,干脆替我做了决定。

    那就先去我家。你ok吗?

    我呆了一下,觉得自己成了条被邀请去米其林的狗,于是点头,点头。

    她一打方向盘,于是汽车一路向南,驶向某片精致的小区。

    张家妍的屋子不大,但异常整洁。书籍摆件恰如其分地安放于置物架上,暖白的灯光打下浅浅的投影。

    我局促地推开门,带着一身湿漉漉的潮气,有点绝望地想,为什么是今天?

    有那么一时半刻,我几乎想抛弃自己的本心,提前一周去投奔kingston,先学会做个漂亮优雅的花瓶,再找机会拜访她。

    而不是顶着操劳一天、毫无血色的脸,被打湿的刘海,过分宽松的格子衬衫,小心翼翼又格格不入地踏入这里。

    彼时她已将西服外套脱下,动作自然地挂上衣架,回头看了眼我,忽然笑了。

    愣在门口做什么?

    她指了指鞋柜:那里有新拖鞋,你自己换上就好。

    我于是老老实实换上拖鞋,趁她去拿茶杯倒水,借着墙面上的镜子打量起自己。

    犹豫了一下,偷偷拿口红补了两笔。

    但人陷入恋爱哪怕是单恋时真的会变笨,一直到张家妍端来了白瓷茶杯,我双手捧着喝了口热茶,才忽然想起,唇印会留在杯上。

    退一步说,就算我不喝那口茶,以张家妍敏锐的洞察力,难道注意不到我补过的唇色吗?

    我自觉又犯了蠢,垂头丧气地窝在沙发上,偷偷扯过抱枕,看她插上电源,打开mac。

    张家妍神色自如地插入u盘,打开工作文件,兀自点了几下,忽然想起什么,回神看我。

    要去洗澡吗?她问。

    什么?

    她叹了口气,起身,踩着拖鞋进了主卧。

    少顷,她又抱着一捧睡衣与毛巾出来,放在沙发上,拍了下。

    睡衣我没穿过的。

    她扫了眼我,补充道:你衣袖裤腿都湿了,不处理的话,小心感冒。

    好巧不巧,窗外雷声响起,水珠噼里啪啦打在客厅玻璃上,雨势渐大。

    我瞥了眼沙发。纯黑的长袖,白色的浴巾,全然是她的风格。

    我可以吗?

    她抬起眼,与我目光短暂相接,没有讲话。

    我紧张认真地回望过去。

    噗。

    她忽然撇过头,像是忍不住一样,终于笑出声,微微弯下腰。

    你是不是傻啊?

    她说着,伸手一戳我的额头:都带你回家了,你问我这种问题?

    我护住额头:家妍姐!

    喏。

    她指了指门口,我的运动鞋整齐地排在一侧。

    又指指杯侧,我的唇印。

    然后指着我的胸口。

    最后,她说:gloria,你能不能别只在工作上聪明?

    我头一次在这种情况下被认可业务能力,一时昏头,默了片刻,挤出来一句,谢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