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4章

作品:《成了男主原配的陪房

    他已极力把自己收拾干净了,只是衣服太烂了,才显得整个人脏兮兮的。

    他捧着那碗热汤,仿佛怕弄脏座位,站着大口喝完,然后拿着饼,转身就要走。走出两步,又攥了攥手心剩下的铜板,很是不舍——那恐怕是他仅有的财产了。

    犹豫片刻,他还是飞快地将铜板留在门边的凳子上,逃也似的跑了。

    林素拿起那几枚温热的铜板,叹了口气:“这小子……”

    千漉:“娘,你既买了他,便放在铺子里,也是个帮手。”

    林素:“你这丫头,咱们娘俩还没发达呢,倒先做起菩萨了?你不知这半大小子有多能吃!瞧他瘦得没二两肉,指不定还带着病,若病了治是不治?若得了重病怎么办?这京城里可怜人多了,难道见一个收一个?”

    “可这债,是娘你自个儿招来的呀。”

    “人么,确实是可怜,但你娘,善心就那么点儿,多了,给不起,也没了。”

    到了春季,衣服一层一层薄起来。

    万物复苏,欣欣向荣,在这样好的时节里,盈水间也迎来一个好消息。

    ——崔昂升官了。

    不过,升迁的跨度不算大,崔昂干满了三年,算是正常流程升的官。

    如今授了朝奉郎、充集贤校理,是正七品职事了。

    崔昂本人倒没怎么感觉,日子照旧平平而过。

    大夫人开心得很,不单在自己院里摆了两桌小宴,盈水间也设了一席。

    偏巧崔昂的生辰也将近了,大夫人便想趁机大办一场,正吩咐丫鬟铺纸,要写请帖,崔昂忙过去阻止她了:“母亲,儿子不过寻常升转,何苦这般操办?既费精神、又耗财物,且官场之中,宜静不宜喧。儿官职尚微,更不宜声势过大,劳动亲朋,反倒显得轻浮。”

    大夫人本来整日在内宅就无聊,好不容易有件开心的事,有心热闹热闹,都与几个好姐妹说好了,到家里一起聚聚,结果被儿子当头泼了盆冷水,脸色当即就不好了。

    崔昂见此,话音一转:“不过……儿子确另有一事,要烦劳母亲。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崔昂:“儿子相中一人,想请母亲帮着安排,择个合宜的日子,予她名分,录入族谱。”

    大夫人一听,不由直起身来。

    这话来得突然,且一开口便是直接纳进门,还以为是哪家良籍女子:“哪家的姑娘?明儿我便去看看。怎这般急,先前也不透个风声?”

    崔昂默了半晌,方道:“那姑娘儿子已仔细瞧过,性情稳重、行事周全,气度也大方……只是出身稍低些,故需母亲出面。”

    这番话倒将大夫人的兴致勾了起来,方才那点不悦霎时散了,只摆手笑道:“纳妾而已,出身低些又何妨?只要人品端正、心眼实在、乖巧懂事不惹事,便是好的。”

    想了想又道:“只是家世也得略问一问,你告诉我哪户人家,总得使人探听探听,可有无作奸犯科、欠债惹讼的。”——可不能教那些心术不正的倚着崔家名头在外招摇。

    “她家中人事干净,并不复杂,都是本分人,不做歹事。”

    大夫人转过头,细细端详儿子神色,直瞧得崔昂侧过脸去,才轻哼一声:“说这么多好话,看来,是相当中意了……应是早就上心了?你这小子,这等事也不早与我说!如今想着要纳进门了,才想起娘来?”

    崔昂轻咳一声:“总归此事,还须母亲费心。”

    见他起身要走,大夫人忙唤住:“诶!你还没说那姑娘家住何处、姓甚名谁呢?不告诉我,我怎么替你安排?”

    崔昂微顿,思忖片刻道:“且待四月再细说。今日先让母亲知晓此事,心中有个数。”

    大夫人失笑:“你至少也先透个三句两句的给娘听听?哪有这样把人胃口吊起来,又紧紧闭上嘴半个字不吐的?你这孩子,怎这样讨嫌!”

    崔昂:“届时再与母亲说个分明,必不隐瞒。”一顿,“……母亲见了,定也会喜欢她的。”

    大夫人见他眉目舒展,唇边噙着点点笑意,脸上似也浮现淡红,心中稀奇。越发好奇起来:莫不是个天仙似的人儿?或是才学出众、笔墨皆通的才女?

    大夫人忽然想到什么:“莫不是前番你从裕王府带回来的那个丫头?”她倒也听过几句风声,都说那丫头相貌比卢氏还出挑些。

    崔昂:“并非。儿子当日行事,是因裕王强夺府中婢女,不论是谁,我皆会阻拦,母亲怎将我想作那等肤浅之徒?”

    “不是就好。”大夫人松了口气。若是丫鬟,原也不必她来张罗,直接收在房中伺候,待有孕了,再提做妾便是。

    崔昂一路走回去,因心中想着事,脚步不觉缓了下来。

    还得寻个时机与她说明……也不知思恒那事儿办完了没有。

    一回房中,便唤思恒进来问话。

    思恒回道:“前两日刚去瞧过,还差最后几处细工,颇费工夫,匠人说有些棘手。”

    “还需多久?”

    “估约三月。说是您给的图样有几处细节极精巧,若下刀有失,整料便废了,此前已耗损了好几回材料,故而耽搁至今。”

    “三月太久。”崔昂道,“不计银钱,能否赶在四月十日前制成?”

    “是,我这便去催办。”

    千漉又出了几回府,十次里有八次见着那小乞丐,他仍穿着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在铺子外头晃荡,待人少了些,便进来主动帮着干活,林素虽有些心软,却还是待他做完活便催他离开。

    每回瞧见那小乞丐小心翼翼的眼神,千漉总想起从前的自己。

    一回,千漉叫住他问道:“我娘都赶你走了,你怎还日日来?白费力气,也落不着好。”

    小乞丐:“大娘是好人,替我葬了娘,却不要我做什么,我应该报答她。”

    千漉:“你跟我来。”

    千漉带他去了邻近的成衣铺,让店家拣一身合体的干净衣裳与他换上。

    小乞丐起初推拒着不要,待穿上新衣,捏着平整的衣角,浑身都拘谨起来。他听大娘唤千漉小满,便小声唤道:“小满姐,你这是做什么……我没有钱可以买的。”

    千漉又让他在店里洗了脸,将头发梳整齐。

    褪下那身乞丐装,梳洗整顿一番,整个人顿时变了模样,是个眉清目秀的小男生了。

    千漉:“走吧。”

    千漉领他回到铺中,林素初时未认出,细辨眉眼才讶然道:“你这孩子,拾掇干净倒挺齐整。”

    小乞丐捏着衣摆,有些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千漉:“娘,铺里正缺个帮手,不如留他下来,叫他端端茶,送送水,招呼客人。至于他的饭钱,我包了。”

    林素没说话。

    千漉招招手,示意小乞丐上前,他便乖顺地走近几步。

    “娘,你铺子里总归缺个使唤的人,他这些时日天天来帮忙,可见心肠是好的,留下他,既解了您的乏,也全了他这份报恩的心,岂不是两全?”

    小乞丐屏着气,眼巴巴望着林素。

    “罢了罢了,”林素终于松口,“就留下来吧。”

    小乞丐双眼霎时亮了,脸蛋红红的,千漉离开时,他踌躇着追到门边:“小满姐,衣服的钱,我以后会……”

    “衣裳是贺你上工的礼,不算钱。既在铺里做事,总该有身体面行头。”

    小乞丐重重点头,眼眸乌亮亮的。

    林素既决定收留小乞丐,便不会随便对待,当晚就带他回家,将堆放杂物的小房间收拾出来给他住。

    问他名字,他低声道:“娘从前唤我阿狗……姓什么,记不清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爹呢?”

    “……早没了。”

    “也没别的亲人了?”

    小乞丐摇摇头。

    倒是个苦命孩子。

    林素端详他片刻,温声道:“我认你作养子,也不动你的籍契,平日仍照旧称呼便是。对外只道你是我认下的儿子,往后家里总有你一口饭吃。将来成年了,晓得孝顺本分,便算不枉这番缘分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小乞丐跪下,实实地磕了三个头,“我一定好好报答大娘恩情,长大了挣的钱都交给大娘。”

    林素不由笑了:“嘴这样甜,可是小满教你的?”

    “不是……”他认真道,“小满姐待我好,我也要报答她。”

    林素:“阿狗……这小名平时叫叫便罢了,大名总得有个正经样子。”

    “不如,大娘重新为我取个名字吧?”

    林素想了半晌,想不出什么好名字:“等你小满姐回来,让她给你取个好听的。”

    阿狗用力点点头。

    眼见着千漉的生辰要到了,林素心头那桩搁置许久的要紧事又浮了上来。

    从前在崔府卢府时相识的人家虽还有往来,可那些出挑的青年早早就说定了人家,如今再问,已没什么合适的人选,若她还在崔府,哪还是这般光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