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

作品:《纯情不良揣了混血nerd的崽

    回到家,艾维斯推开院门,打开门厅的灯。

    灯亮起来的瞬间,周俨愣住了。

    客厅里铺满了花瓣,不是那种铺天盖地的夸张,而是细细碎碎的、从门口一直延伸到楼梯的、深浅不一的粉色花瓣。

    楼梯的扶手上系着白色的纱幔,暖黄色的小灯串缠绕其间,一闪一闪的,像是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挂在了家里。

    客厅正中央的茶几上,放着一束巨大的白玫瑰,旁边是一个打开的丝绒盒子。

    盒子里躺着一对戒指,很素净,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。

    周俨站在原地,看着眼前的一切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艾维斯把小孩放进客厅角落的婴儿床里,盖好毯子。

    然后他走回来,在周俨面前站定。

    弯下腰,单膝跪了下去。

    周俨下意识想拉他起来,手伸到一半,停住了。

    艾维斯抬起头,眼睛里倒映着满室的星光和花瓣,嘴唇微微发颤,声音却稳得像在念一段准备了很久的誓词。

    “yan。”他说,“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,就是得到你来北欧的消息,毫不犹豫联系了钟熙和叔叔阿姨,让你再次降临在我身边。”

    周俨的手指蜷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我其实用了很多年学会怎么正确爱一个人,时至今日,我做的也不是很好。”

    艾维斯的眼神毫不躲闪,直直看向周俨,两人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对方。

    这一刻,世界只剩彼此。

    “我犯过很多错,二十二岁的年纪,不算成熟,不够稳重,有很多不确定,但有一件事我一直很清楚,我不想跟你分开,一天,一分,一秒都不想。”

    他从盒子里取出一枚戒指,托在掌心。

    “周俨,你愿意跟我结婚吗?”

    客厅里安静极了,灯光落在两个人身上,把他们的影子投在铺满花瓣的地板上,完美糅合在一起。

    周俨低头看着跪在面前的人,金发,蓝眼,红透的脸和脖子,微微发抖的指尖,表情近乎朝圣的虔诚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他顿了一下,声音有点发飘,“你什么时候准备的?”

    “在a市的时候。”艾维斯说,诚实得像在交代犯罪经过。

    “戒指是订做的,花是今天下午让人布置的。我本来想在a市跟你求婚,但在这里也很好。”

    “行了行了。”周俨打断他,声音带着鼻音,眼眶已经红了,“你不用再解释。”

    他伸出手,在艾维斯面前。

    “戴上。”他说,语气还是那个调子,好像生怕自己下一秒就会后悔,“快点儿。”

    艾维斯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

    他笑着,眼眶却红了,手抖得厉害,可还是迅速把戒指套上周俨的无名指,另一枚戴在自己手上。

    严丝合缝,像是天生就该长在那里。

    周俨看着自己手指上那圈素净的光,又看了看跪在地上还没起来的艾维斯,忽然弯腰,两只手捧住他的脸,低下头,吻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结婚吧,现在开始准备婚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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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作者有话说:哦买啦,咱们结婚吧,好想和你拥有一个家

    第61章 婚礼

    原以为筹备婚礼是个漫长的过程, 选场地、挑花艺、排流程,琐碎得让人头疼。

    周俨甚至刷到过不少因为筹备事项焦头烂额而婚礼告吹的视频。

    结果艾维斯说:“你不用管,我来。”

    周俨将信将疑地等了三天, 发现艾维斯真的没让他操任何心。

    每天只是吃饭时随口汇报进度。

    “场地定好了,我们去北欧结婚、领证。”

    “花艺师发了几个方案,你看看喜欢哪个。”

    至于宾客, 周俨压根没想请谁来。他和艾维斯在一起就够了。

    但这次艾维斯居然很大度地提议:“让琳妮娅她们一起来吧?你也可以邀请钟熙。”

    真是难以置信的变化,叫人瞠目结舌的提议。

    “你这次居然想邀请他们?”

    “嗯哼。结婚典礼的时候,他们只能眼看着, 你属于我,我属于你。”

    “哦吼……”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。

    艾维斯最近凌晨三点爬起来回邮件,婚礼的方方面面都由他一手筹备。

    周俨再次惊叹他恐怖的高精力,就算前一晚干得热火朝天, 自己一觉睡到中午,艾维斯也能在早上八点准时坐在书桌前忙碌。

    周俨唯一负责的, 是给艾维斯挑一件结婚礼服。

    定做已经来不及,他花了整整两天时间翻遍所有知道的高定男装店,找到一件烟灰色的羊毛西装。

    面料柔软,剪裁利落,领口的线条微微收窄,恰好能衬出艾维斯的肩线和好身材。

    周俨看着这件衣服, 脑子里已经浮现出艾维斯穿着它站在阳光下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就这件。”

    礼服先他一步运去了北欧。

    周俨从前没想过结婚这件事,总觉得离自己很遥远。

    被求婚以后,他却生出罕见的“恨嫁”心思, 恨不得第二天就把婚礼办了,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要和艾维斯结婚了,恨不得时间过得再快一点, 快到一睁眼就是婚礼那天。

    好在艾维斯办事从不拖泥带水。一周。从求婚到婚礼筹备完成,只用了一周。

    结婚之前,周俨专门回了趟a市。

    钟熙被他从公司楼下截住的时候,正抱着一摞文件往外走,白衬衫袖子卷到手肘,领带松松垮垮地挂着,一脸社畜的疲惫。

    “走,跟我出国。”周俨拽着他的胳膊就往外拖。

    “哈?”钟熙差点没拿稳文件,“去哪儿?干嘛?我还在上班啊大哥。”

    “请假了。”

    “谁给我请的?”

    “我给你请的。你爸批了。”

    钟熙被塞进车里时还在懵,等到了机场、过了安检、坐上飞机,他才反应过来,自己已经被周俨稀里糊涂地拐上了去北欧的航班。

    “你到底要干嘛?”钟熙坐在座位上,侧头看着抱着粥粥的周俨,“你该不会是要我跟你一起组个父仇者联盟,对抗家父家母吧?”

    周俨看了他一眼,意味深长地笑了:“到了你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飞机落地北欧时正是当地清晨。钟熙被周俨塞进一辆车,又转了一趟火车,最后坐上了一辆沿着山脊缓慢爬升的缆车。

    他全程处于“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干什么”的迷茫状态。粥粥倒是兴奋得很,趴在艾维斯怀里,小手拍着玻璃窗,嘴里“啊啊”地叫着。

    缆车越过最后一道山脊的瞬间,钟熙好像一下子清醒过来。

    峡湾在脚下铺展开来,海水是深邃的钴蓝,两岸山脊覆盖着墨绿色的松林。

    远处的山峰上还残留着未化的积雪,天空浮着一层薄薄的、玫瑰色的霞光。

    他终于看到了搭在山脊最高处那块平坦草地上的婚礼场地,大片的白色玫瑰和浅绿色绣球在风里轻轻摇晃。

    山脊边缘铺了一条长长的白色地毯,地毯两侧的椅子上系好了浅灰色丝带,山风从峡湾方向吹来,带着海水淡淡的咸味和松脂的清香。

    钟熙站在山脊上,嘴巴张着,好半天没合拢。

    “周俨……你这是要干嘛?”

    周俨站在他旁边,怀里抱着粥粥,晨光落在他身上,把轮廓镀上一层柔和的光。

    他看着远处的山脊回答:“结婚啊。不然拉你过来干嘛?给我抱着孩子,我要去换衣服。”

    钟熙愣了三秒,猛地转头看向站在地毯另一端的艾维斯。

    那人穿上一件烟灰色的西装,晨风把他的金发吹得有些乱,但他没有整理,只是站在那里,眼睛越过长长的白色地毯、越过山风、云层和整个峡湾的光,定定地看着周俨。

    钟熙又转回头。周俨把粥粥递到他怀里,小孩今天穿了一件白色小衬衫,领口系着一个小小的蝴蝶结。

    他居然才发现,连小孩都穿得这么正式。

    钟熙低头看看自己:穿了两天的社畜装。

    他大为恼火:“结婚你不早说!我什么都没带,衣服都没换!你这结婚肯定要录像吧,你让我以后功成名就怎么面对如今的自己?我不会给你一毛礼金!”

    周俨一笑置之:“不给拉倒。反正你别忘了还欠我儿子一套房就行。看你现在不容易,给你宽限段时间,祝你早日功成名就啊。”

    钟熙抱着粥粥,终于在婚礼仪式上见到了笔友琳妮娅。

    他们很自来熟地交谈,没有一丝生疏,像多年老友一样。

    琳妮娅几个倒是有好好拾掇,一个个都穿着礼服前来。钟熙看着,更恨周俨了。

    婚礼开始。

    周俨穿着艾维斯给他选的米白色礼服,腰收得极窄,身后有拖尾,像新娘的裙摆一般。

    他拿着捧花,耳朵上的耳钉也换成了米色花骨朵的款式。

    生完孩子后自带的那副柔和气质被这身衣服激发出来,除却帅气,还有一种让人震撼的美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