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
作品:《[综名著同人] 木石前盟》 虽然听不见说什么,看他们的姿态,就知道是‘卑职’拜见‘长官’。
贾敏不由得往官场上想了想,心下有几个身份上的猜测,不知道是哪家的兄弟儿子:“玉儿,你看有妖气的是这艘船吗?”
林黛玉走到窗边,垫着脚向外看,顺着她指的方向看着,倒是觉得无聊。随他们黄金铺地,碧玉做瓦,只是俗气无趣而已。运用开天眼的功夫,往那个方向仔细辨认,只见那三层的楼船上虽然雕梁画栋,但有无数鲜明的怨气,缠绕其上,似乎还有些鬼泣哭嚎,那道最强烈的妖气,果然就在大船上。
刘姝不敢挤主人,就挤着贾敏往外瞧,没大没小的搂着她肩膀:“我看看我看看是我二姑吗?太太,你这样貌美,别在人前露脸,让我看看外边。您要是往外张望,就听我一句劝。”
贾敏白了她一眼:“你有什么高论?”
刘姝的纤纤玉指在她胸前一拂,贾夫人露在窗口的就只剩下一个头,身体在脖颈以下都隐藏起来。
远处传来几声惨叫:“鬼啊!!!”
“美人头!”
“女鬼来索命了!女鬼来索命了!”
贾敏恼怒的后退半步,在身上拍了拍,拍掉她落下来的障眼法:“这些人真讨厌。”
雷小贞听得吵嚷,推窗一看,见远处一艘乌篷船,船上有三个短发纹身的男子,惊慌失措的像是过去的祸事犯了,暗暗冷笑。
登上李家大船的官员正一步三摇的上楼去,听见这几声呐喊,像是被踩了尾巴的老鼠,大叫:“什么人深夜喧嚣,实在可恶!把他们赶走!”
“凭什么来造谣!青天白日郎朗乾坤,哪里有鬼!怎么可能有鬼!”
林黛玉听的真切,不由得冷笑一声:“好一个做贼心虚。”
妖精若要吃了他们,和自己没有半点关系。之前大圣就说过,忠孝仁义的人可以救一救,其他的,别耽误妖精吃饭。
荣华富贵,不算什么。便是尊卑礼法,也是些读书时不得不学的东西,并无什么趣味。便是此处的乡绅豪强,有些僭越又和她有什么关系,还不如专注于眼下的棋局,把金丝郎君刚设计好的大龙吃了。
林黛玉看着那股冲天妖气:“金丝郎君,你可认得那个?”
金丝郎君微微一笑,他全然隐藏在空气之中,不论脸色上有什么变化,凡人是看不见的:“我平生最讨厌狗,从不和狗交朋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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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敲键盘的时候手跟不上脑子,语音输入的时候脑子跟不上嘴,服了!当然了,如果卡文就啥事没有。
第98章
贾敏拍了几下,学着鬼魂应有的样子,隐身张望。看来看去,忽然也发现了女儿方才所指的那个妖精竟是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。
那少年实在是太明显了,衣着锦绣大摇大摆的在人前走过,单手叉着腰,身上不戴兵刃,只是神色冷峻傲慢。
那些人看见他既不呵斥,也不阿谀,仿佛视若无睹,那就一定是没有看到。
不论是大户人家还是些小家子气的暴发户,总没有这样见人不打招呼的道理。对了,妖精本就应该年轻漂亮啊,最好还要懂点事儿,有些礼貌,不能总像些人那样。
林黛玉已经见过很多美女,却没见过几个俊俏的男子,看他长得果然不错:“他竟然是狗?”
她见过狗,那种雪白的,四肢短小,矮矮胖胖,毛茸茸的在地上滚来滚去。之前出门做客,见过别人家驯养的小哈巴狗,能随着音乐舞蹈。也见过画上的猎犬,不论如何都想不出,狗修炼成型竟然是这副模样。
金丝郎君哼哼了两声:“无聊,接着下棋。”
已经是三更半夜,人类都已睡去。
贾敏心想,可惜男女有别,自己又没有儿子,要不然用这么一个漂亮的小伙子放在儿子身边,当个书童,可比刘姝留在黛玉身边要顺眼的多,起来将来也能出息的多,这狐狸着实的有些好吃懒做没礼貌。
眼见得又有几艘官船送来了丹阳县的县丞等人,还有些有头面的地方官,虽然没穿着官服,但那副豪横的官气,上了船前恭后倨的样子,贾敏看得清清楚楚。
灵均洞主已经回到桌前,什么也不管,只顾着和金丝郎君下棋,原本打算要杀他一条大龙,却被金丝郎君巧妙的两步棋将那金角夺了半个过去。
突然想起西游记的原文,笑道:“那金角大王,银角大王的名字着实不讲理,他们本该叫金角大王和银边大王。”
金丝郎君哈哈大笑:“那岂不是还有一个草肚皮大王?”
刘姝趴在桌子上咯咯傻乐,听起来好好笑。
金角银边草肚皮乃是下围棋占目数的术语,四角上容易占住,四边相对来说容易,中央腹地则会有非常激烈的竞争,不容易获胜和占目数。
王素不管这些,一头扎在主人怀里,又吃了一小块蒸糕,吃的小肚皮溜圆,不知为何,竟和凡人一样犯起困来。
贾敏没有继续看棋,而是好奇又不安的望着大船上,李姓实在是大姓,这人或许是宫里的李大太监的家眷,或许是李阁老的家人,但他被妖怪盯上了,接下来会发生什么?细思极恐!
灯火不熄,歌声不绝。
贾敏的视力虽然不好,但两船相距不过百米,在月色和灯火照耀下,隐隐约约能看见那些穿着男装的小小人,身边各搂着一个穿红挂绿的女子。具体在做什么看不清楚,也不需要看清楚。
此时已是深夜,万籁寂静,粗鲁的商人和水手都已经睡了。
风声中远远的传来些喝酒划拳的喧哗,还有数人乐队的合奏之声,那声音嘈杂,显然错了几个拍子,只是主人翁附庸风雅,客人们阿谀逢迎,没有人敢指出这一点。
谁也没看见那个穿着红袍的少年,直到他端着一杯酒,走到顶楼的歌舞宴乐之中,走到数百盏灯火之下。他这一身衣服,称的起骄阳似火,红袍,红裤,一条绣花腰带勒着极其婀娜的纤腰,看身材像个女孩,足下一双毛茸茸的皮靴,显得又俏皮又能歌善舞。
一群人好像才刚刚看到他,纷纷惊呼出声:“你是什么人?”
“大胆!”
“你哪来的?”
宴会的主人真是一个顶两个——指的是体重——这胖子一见少年捧着酒杯走过来,从头上到脚下贪婪的扫视了一遍,见他手腕纤细,腰肢婀娜,长着男孩子的面貌,足下竟是一双三寸金莲似的小脚
。顿时满面带笑,像见了什么宝贝似的:“好一位少年郎…坐到我身边来,你叫什么名字?”
少年毫无羞色,笑吟吟的迎向宴会的主人:“陶渊杰,只因仰慕陶渊明,又想和世上的豪杰多亲多近。”
主人翁一整天都耷拉着死人脸,好像谁欠他一百万两银子,现在笑的见牙不见眼:“好孩子,你跟了我,可比陶渊明有出息多了。大爷正是世上的真英雄!真豪杰!”
陶渊杰也不搭话,把酒杯往前一推:“我这杯酒中,有一样宝贝。”
“什么宝贝啊你就是我的小宝贝——”
这胖子只顾着伸手去摸少年郎的小手,却看到他雪白的手从酒杯中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刀,像是抽出倒映在酒杯中一动不动的月光。
这刀那么长,绵延不绝的抽出来,当彻底抽出来时,就砍掉了主人翁的大脑袋。
那无头的腔子在甲板上摇晃了两下,竟下意识的去找自己的脑袋,脑袋在地上滚了两圈,也迷茫的眨了眨眼。
红衣少年下一刀已经劈进丹阳县县尉的胸腔中,他力气实在太大,几乎把这个负责缉盗和治安的官员一刀竖着劈成两片。
血光蹦现,劈头盖脸的洒在他的衣裳上,没有任何变化。
贾敏本来以为自己在看的是风月无边,已婚女子,什么都懂,兴致勃勃的偷瞧。突然有这么剧烈的变故,吓得喊不出声,刚要转身,竟然脚下一软,要跌倒在地。
刘姝顺手把她抱起来:“怎么了这是?”
贾敏颤声道:“杀…杀人了…”
刘姝:“啊那咋啦?你家不是军功贵族出身吗?”
林黛玉连忙抛下手里的棋子,闪身到母亲身边,飞快的念了三遍定魂咒,这才把她往床边搀扶,鬼魂到底没有什么重量,说是搀扶,倒像是提过去:“母亲定定心!好好打坐!你吓的魂魄不稳,千万不要前功尽弃。”
贾敏抽抽噎噎的哭了起来:“妖怪杀人。咱们怎么办啊。”
虽然没见过杀人的场面,但人杀人就还好,像雷小贞杀了几百个人,看起来还是很温柔可靠。
知道那是妖怪,还暴起伤人,实在是太突然了。
贾敏惊恐万分的问:“他会不会来抢你的圣诞糕啊?”
林黛玉搂着母亲轻声安慰:“没事没事,咱们屋里有剑气,他不敢过来。说不定是冤有头债有主,我看他长的倒好,不像是混不讲理的样子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