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

作品:《你们不要过来啊

    离宫廷越远的地方, 建筑就越低矮, 外墙的装饰也不再那么华丽, 逐渐被土黄与暗灰覆盖。

    房屋与房屋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窄, 看不见星空, 甚至感觉会被这股逼仄感闷得喘不过气。

    走在这里,纪梧秋反手压上别在腰后的那把双手宽剑,心底才安定许多。

    这是巴伊莎交给她的武器,虽然不算趁手, 但可以暂时拿来凑合用。

    不过,虽然是双手宽剑, 但那这是相对巴伊莎的臂力和体型而言, 她需要双手握住剑柄,才能将它挥舞得比较顺畅。

    身高臂长、力量优势也极为明显的纪梧秋单手就能将它拎起,毫不费力。

    直接把它当成单手剑用。

    巴伊莎在其中一扇又破又小的木门前停下, 握起拳头,用力邦邦敲了两下门。

    “扎里兰的夜莺在唱什么?”

    里面有声音响起,咬字发音都带有一种古怪的调子。

    “香料商人哭诉他的骆驼在卡帕迷失了路。”

    巴伊莎同样用那种古怪的调子回道,又叩了三下木门。

    接着,那道木门被打开了。

    是一个目光精明的小胡子男人,穿着短款的土灰色布褂与灯笼似的暗蓝长裤,像一只从下水道探出脑袋的老鼠,时刻在警觉周围的环境。

    见来的人是巴伊莎,他的脸上才挤出一个表示友好的笑容。

    一看见巴伊莎身后的纪梧秋,他的笑容顿时变得更加友善,甚至带着点殷勤。

    “哎哟,我的巴伊莎大人,这位就是最近大名鼎鼎、男色女色都不近的莱斯阁下,竟然被您成功拿下了?看在咱们是老相识的份上,我可以给您……”

    砰!

    巴伊莎毫不客气,一拳就给这家伙的脑袋砸了个闷响。

    “别在这乱开玩笑,我这里有急事。”

    那声音,比买西瓜时敲得都响,纪梧秋听着都有点龇牙咧嘴。

    这怎么也得大锤八十了吧。

    “这家伙是这块地方的地头蛇之一,贾法。”

    巴伊莎给纪梧秋介绍,“情报、走私的商品、暗地里的货物流通,还有其它官方禁止干的事,都可以来试着找他,暗号就是刚才那两句了。”

    小胡子贾法摸着被敲生疼的脑袋瓜,嘿嘿笑了声,似乎还被夸得挺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“哪里,哪里,大家都是出来混点生计。”

    巴伊莎扫了眼他身后,“其他人呢,怎么是你这个老大来亲自开门?”

    贾法“欸”了声,给他们稍微透露一点。

    “这两天来笔大生意,都派出去了。我本来在睡觉呢,给你吵起来了。”

    这种别人的私事,巴伊莎也不会刨根问底,开门见山的向他说明来意。

    “我要跟莱斯出城,快点,现在就出。”

    “谈生意,好说,你要通向哪边的?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贾法的表情迅速变得正经,但那更像一个市侩又狡诈的商人。

    “西边,越靠近那片丛林的位置越好。”

    巴伊莎毫不迟疑回答,边从腰间解开钱袋,数出几枚银币加铜币给他。

    一看就知道巴伊莎不止一次在黄昏后偷溜出王城,对于贾法的要价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这笔买卖也不是第一次了,贾法没讲价,掂了掂手里那把钱,将它收起来后,就示意纪梧秋和巴伊莎跟着他走。

    “算你们运气好,西边今天值夜的正好是我的人。”

    既没有翻城墙,也没有爬地道、钻狗洞,贾法只带着他们来到城门边,朝其中一位守门的士兵耳语几句,对方便打开了一侧的小门,示意纪梧秋和巴伊莎快点过去。

    巴伊莎朝贾法摆摆手,说句“谢啦”,便和纪梧秋离开了。

    “王城附近我熟悉得很,哪片地方有林子,哪片林子里有野兽,哪里有野兽赖以生存的河,我闭着眼睛都能找到。”

    巴伊莎没有带纪梧秋走夯实的车马土路,而是扎进一片丛林里,穿梭在虫鸣不断的小道上。

    “有禁卫军在,周围是不可能有大规模的劫匪,我平时抓的都是些小偷小摸的家伙,但凡有个大点的强盗团伙都会惊动宫廷那边……他们一定是外地的人,而且早有目的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是外地来的,呵,这附近能躲藏又有水源的营地只有那么两三个,而且都在西边。”

    巴伊莎的推测很老道,是一位真正在底层摸爬滚打过的赏金猎人。

    她教纪梧秋如何伏低身体、调整走路的重心与步伐,最大限度的使他们在丛林间穿行时,既可以不发出声音,又可以不留下明显的足迹。

    他们没有点燃火把,全凭影影绰绰的月光指明方向。

    甚至不必走到她推测的扎营位置,巴伊莎就能准确判断出那里没有人类活动,转而赶往下一个地方,排查速度极快。

    直到他们朝北方又走了些,巴伊莎蹲下身,带着露指手套的指尖摸过那块土地。

    “就是这里了,这里足迹非常凌乱,还有马……嗯,两匹,有点奇怪,你的老师应该只有一个人才对……算了,也没什么关系,反正,”

    巴伊莎自言自语说完,狼似的目光抬起,如此锐利,笔直沿着一条极为明确的方向冰冷望去。

    她舔了舔嘴唇,语气兴奋,又似一声斩钉截铁的血腥宣判。

    “——我已经找到他们了。”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盗贼团的临时营地。

    在巴伊莎与纪梧秋往这边赶来的同时。瑟伊苏也被五花大绑,层层看守。

    几个拎着斧头的大汉绕着他来回逡巡,就像是被被食物气味吸引的鲨鱼。

    他们没有拷问瑟伊苏,瑟伊苏却从过来的路上就一直在不动声色的打量,试图找到幕后主使者。

    很遗憾,直到被他们押送着来到这条废弃的水渠深处,瑟伊苏都没有看到疑似这样的人出现。

    到处都是行事极为粗犷的壮汉。

    他们穿的衣服也乱七八糟,皮甲、软甲、板甲,只要有几分防御力的就往身上套;看着弱小一些,在团伙里地位比较低的,则只能披着破烂衣袍。

    还有手中那些千奇百怪的武器,到处都透露出一种拼凑的敷衍与将就。

    瑟伊苏迅速判断出他们的真正实力。

    区区这等规模的盗贼团,他只需带上十来个精兵,就足够彻底剿灭。

    但关键在于,谁指使他们来绑架他的。

    贵族,或者说地位比较高的精英阶级,光从外貌特征与神态就能轻松分辨出来。

    可目前就他所见,这里甚至没有衣着稍微整齐些的人。

    瑟伊苏始终沉默,头脑在飞速转动,想要推理出谁是最有可能的幕后黑手。

    要说绑他是为了莱斯,那就得从莱斯的仇家,不对,莱斯的追求者们去入手。

    因为喜欢莱斯,所以痛恨唯一能够接近莱斯的他,进而决定雇佣盗贼团,将他作为人质,逼迫莱斯服从……

    至于还有米赫莎与米鲁,威胁程度太低,已被瑟伊苏的大脑自动忽视。

    何况,既然要威胁到莱斯,抓的肯定是他最重要的人!

    而他,现在是这个被抓住的人。

    至少说明在其他人眼里,他就是莱斯心目中最重要的。

    哼,竟敢用他来威胁莱斯!

    越想越恼怒,瑟伊苏既希望莱斯撕掉那封信,不必过来;又希望莱斯真的将他看作重要之人,甘愿以身犯险。

    那点隐秘的期待与忐忑的担忧混杂在一处,交织成青涩却混沌的懵懂与悸动,几乎要令瑟伊苏的心跳加速,头脑也跟着晕眩。

    这是他以往从未体验过的感觉,如此鲜明,如此锋利——像一柄毫不留情的、贯穿心脏的细剑。

    伤口却淌出琥珀色的蜜糖,甜美又致命,将他彻底淹没。

    ——不行不行,振作点,瑟伊苏,你要恢复冷静,为了莱斯,把那个混账揪出来,以绝后患。

    瑟伊苏边在心底告诫自己,边定思绪,要理清最近都有哪些人觊觎莱斯,他好从中推断……

    从中推断……

    瑟伊苏的大脑卡壳。

    推断不出来,光是王城里或直白或委婉向莱斯求过欢的贵族,没有一百也有八十。

    太受欢迎了也不是好事…!

    怎会如此!

    瑟伊苏的心底升起一股无言以对的挫败。

    但与此同时,他的心情又变得很好,哪怕这是带着点无法对任何人说出口的窃喜。

    追求者这么多,只有他才成为莱斯最重要的人,甚至引起某些人发了狂的嫉妒,不惜花钱买通盗贼团来绑架他。

    呵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瑟伊苏又发出一声愉悦的轻笑。

    这声笑惹得一个看守大汉看过来。

    他内心不由嘀咕这小子搁这瞎乐呵什么呢,头一次见被绑架还不害怕的。

    但困惑归困惑,该有的呵斥与威慑一样都不能少。

    那大汉举起手里的斧头,正要开口怒骂的时候,前面升起篝火的地方传来骚动。